湖北省音协《申请入会暂行规定》

发布时间:2016-04-28来源:湖北文艺网作者:省音协

湖北省音协《申请入会暂行规定

 

一、根据湖北省音乐家协会章程及有关发展会员的规定,制定本《申请入会暂行规定》。

二、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在湖北工作的作曲家、音乐表演家、音乐教育家、音乐理论家以及歌词作家、编辑、翻译、音乐社会活动家,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和在工作上有显著成就,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

三、申请入会人须认真学习并赞成本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各市、州县音协或省文艺院团、院校,文化艺术单位推荐,由上述有关单位和二名本会会员签署意见,填写入会登记表。

四、申请入会须提供下列四种材料:

1.申请入会人的《入会申请书》。

2.由申请人填写的本会印制的《湖北省音乐家协会会员登记表》。

3.加盖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的职称证书,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。

4.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片(免冠正面)2张。

申请入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,因此,申请人在备办上述材料时亦严肃认真,符合要求。各会员推荐单位对推荐工作应严格把关,做好申请入会人员的预审工作。

五、申请人的入会申请材料经湖北省音协主席团会议审批后,审批结果通知各会员推荐单位及申请人。

六、经审核,获得入会资格的,应按通知的要求,交纳终身会费600元及时办理入会手续。

    

湖北音协会员工作部电话:027-6888076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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